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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物料装卸汽车吊用车招标书

来源: 中铝物流时间: 2018-02-05

2018年度物料装卸汽车吊用车招标书

现诚邀贵公司对我中铝物流集团东南亚国际陆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亚陆港”) 2018年度物料装卸用汽车吊”项目进行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1. 招标人:中铝物流集团东南亚国际陆港有限公司

2. 项目名称:2018年度物料装卸汽车吊用车

3. 招标方式:广西分公司及东南亚陆港内部网站公开招标

4. 概况

4.1 用车地点:东南亚陆港公司厂区范围内

4.2 合同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1231日止

4.3 用车日期:不定期用车,从合同签订之日起,提前一天通知中标单位。

4.4服务时间:按台班结算,以车辆到达作业现场至作业完成车辆收车时间截止,4小时以内为0.5个台班,4-8小时为1个台班,以此类推。由各用车单位在行车任务单上确定用车时间、台班数。

4.5装卸物料:冰晶石、氧化铝等吨袋物;钢材类、设备类装卸车;设备检修安装用车。

5.投标范围:

5.1分别提供16吨、20吨、25吨、30吨、50吨五种吨位汽车吊车型的台班报价,并注明税率。

5.2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合同期内各类自购材料的市场风险和合同条款规定的风险范围,除合同规定可调的内容外,投标人在中标后提出的其他调整中标价或增加合同款项用以调整中标价的要求,招标人均不予接受。

6租赁方式:带驾驶员的车辆租赁服务。

7付款说明:用车结束后,中标人定期按招标人认定的价格开具正式发票,招标人收到发票后,通过银行存款或银行承兑汇票等双方协商的方式支付中标人合同款。

8.投标资格要求

8.1投标的单位必须为国内独立法人,银行资信情况良好,重合同守信誉,有合法的经营资格。

8.2 投标人不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报价。中标单位必须独立完成承接的项目,不可以转包。

8.8投标人提供的汽车吊必须是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检验合格的车辆,必须为自有车辆,不得转租其他公司车辆。

8.4投标人提供的驾驶员必须满足《道路交通安全》及特种作业人员的要求。

8.5停车费、燃油费、车辆维修费及其他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8.6车辆使用的厂区出入证件由中标单位办理,相应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8.7由中标人选派的驾驶人员在操作车辆、行驶过程中,造成交通安全事故并给招标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负全部责任。

9.报价文件的递交及包含的内容

9.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22317时(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

单位名称:中铝物流集团东南亚国际陆港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平果县平果铝厂区1#路原运输部大院公路运输中心办公楼 202

收件人:郭

邮编: 531400

电话:18977619195

9.2.投标文件要求:投标的单位必须提供报价函,文件必须加盖贵公司印章。报价文件采用密封报价型式,加盖公章,邮件外注明项目名称及报价字样。

9.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投标不予受理。

10.中标单位的确定

10.1该项目招标为无标底投标,原则上推荐报价最低的为中标单位。

10.2 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人与选定的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11.招标文件的澄清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或传真方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回函确认。否则,投标人将被视为编制投标文件时已考虑了上述修改。

招标文件的修改应考虑给予投标人合理的时间制作相应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可酌情延长截标日期,并以书面方式通知投标人。

12.投标费用

12.1投标人请于201822217时(北京时间)前联系中铝物流集团东南亚国际陆港有限公司公路运输中心,经办人郭敏(手机:18977619195)领取招标书。

12.2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22317时。

中铝物流集团东南亚国际陆港有限公司

                     20181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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